深圳發布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項目扶持計劃操作規程
昨日,深圳發布《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項目扶持計劃操作規程》(以下簡稱《操作規程》)。旨在規范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項目扶持計劃的組織實施、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強化績效考核等。
《操作規程》特別對項目扶持計劃做了詳細解讀。該計劃主要是針對民營及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和創新發展培育兩個方向資助項目的扶持計劃。分為事后資助、獎勵、補貼以及其他支持等扶持方式。
其中,民營及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項目,包括產業緊缺人才項目、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認定補貼項目和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優質服務獎勵項目三大類。
針對產業緊缺人才項目,主要給予資助政策。例如,按培訓的企業人數及天數對項目承辦機構給予資助,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天最高300元。
對于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認定補貼項目,主要給予補貼政策。例如,對獲得市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榮譽稱號,且年度考核為優秀的,在有效期內按考核年度給予最高10萬元的補貼;對獲得省級稱號的,一次性給予最高20萬元的補貼;而獲得國家級稱號的,可在省級或市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補貼的基礎上再一次性給予最高30萬元補貼。
對于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優質服務獎勵項目,主要給予獎勵政策。屆時會根據申報單位具備的專業實力、成長性、公益性、示范性、服務覆蓋面、協同服務以及服務成效等評價指標情況,經專家評審打分,分為60-80分、80-90分、90分以上三個等級,對每個等級的平臺將分別給予不超過50萬元、70萬元和100萬元獎勵。
另一大方向是民營及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培育項目,其主要包括改制輔導上市獎勵項目、小型微型企業銀行貸款擔保費補貼項目、專精特新企業獎勵項目、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獎勵項目,以及“創客中國”(深圳)創新創業大賽獲獎獎勵項目五大類。主要給予獎勵和補貼政策。
具體來看,對于改制輔導上市獎勵項目,給予的獎勵將從50萬元到500萬元不等。例如,對外地優質上市公司遷入深圳市的,或深圳民營及中小企業按照市場運作原則重組兼并外地上市公司、并將外地上市公司注冊地遷入深圳市的,給予最高500萬元的獎勵。
對于小型微型企業銀行貸款擔保費補貼項目,小型微型企業通過融資性擔保機構擔保所獲得的單筆小于500萬元(含)的銀行貸款,給予實際發生的擔保費最高100%的補貼;單筆在500萬-1000萬元(含)區間的銀行貸款給予實際發生的擔保費最高80%的補貼。每年每家企業擔保費補貼額最高30萬元。
對于專精特新企業獎勵項目,將給予獲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認定企業最高50萬元獎勵;給予深圳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企業最高10萬元獎勵。
對于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獎勵項目,則是首次新增為規模以上且次年實現產值或營業收入正增長的小微工業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20萬元獎勵。
對于“創客中國”(深圳)創新創業大賽獲獎獎勵項目,比如榮獲“企業組”一、二、三等獎的項目,將分別給予最高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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