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電子稅局進行【非居民企業身份信息采集】時,非居民企業居民國(地區)證件名稱和納稅編碼是必錄的嗎?
在新電子稅局進行【非居民企業身份信息采集】時,非居民企業居民國(地區)證件名稱和納稅編碼是必錄的嗎?
新電子稅局新增“非居民企業身份信息采集”業務,以非居民企業在其居民國的納稅編碼為核心標識,規范采集的納稅人信息,賦予其全國統一的識別號——以FJ開頭的18位“非居民企業身份碼”。非居民企業及其扣繳義務人可憑該身份碼在全國范圍內辦理跨境交易合同采集、對外支付稅務備案、納稅申報、享受稅收協定待遇、非居民間接轉讓財產報告、股權轉讓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等涉稅業務。因此,非居民企業居民國(地區)證件名稱和納稅編碼是必錄項,且不支持修改,需要扣繳義務人聯系非居民企業核實并準確填寫,按照非居民企業所在國家或地區的實際情況填寫,如香港地區是商業登記證(8位納稅編碼)。同時新電局已內置部分國家和地區的編碼規則(詳見《居民國納稅編碼清冊》),如果不符合所在國家或地區的編碼規則頁面會有提示。如果新電局已存在對應的“非居民企業身份信息采集”戶,系統將提示納稅人該非居民企業信息已采集,并反饋非居民企業身份碼(無需重復錄入),納稅人可選擇新增聯系人,將已錄入的聯系人姓名和電話添加為該非居民企業的聯系信息,系統校驗同一非居民企業未被其他扣繳義務人維護過相同聯系人的,保存成功后記錄下新增該聯系人的扣繳義務人識別號。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最新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