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小微企業租金“免三減三” 深圳財政落實“惠企30條”
昨日,深圳市財政局向市本級各行政事業單位下發《關于做好政府物業租金減免應對新冠疫情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的通知》,貫徹落實《深圳市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深圳紓困政策”)精神,進一步減輕市場主體負擔,全力幫助市場主體渡過難關,確保政府物業租金減免政策措施落實見效,把好事辦好辦實。
據了解,此次減免范圍主要是用于制造業小微企業、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的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對外出租政府物業,按我市有關紓困政策免除承租方3個月租金、再減半收取3個月租金。另外,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對外出租政府物業用于民辦幼兒園辦學的,應按我市有關紓困政策免除3個月租金。
市財政部門明確了減免對象的界定和確認。相關制造業、服務業行業分類標準,參考國家統計局發布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進行確認(原則上第三產業都視為服務業);關于小微企業界定范圍,參考國家工信部發布的《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或市場監管總局網站的“小微企業名錄查詢”模塊或依稅務部門認定;對民辦幼兒園,則以我市教育、市場監管或稅務等部門認定為準。
市財政部門還明確了市本級各行政事業單位相關減免程序。按照我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定,各單位應將本單位符合政策的減免明細表報主管部門審核,由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并報財政部門備案后即可執行。沒有主管部門的事業單位,直接將減免明細表報財政部門備案后即可執行。
該通知對減免期限及方法作了明確規定,即有效期截至2022年6月30日,申請期截至2022年7月15日。
具體執行如下:
對制造業小微企業、服務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執行合同期限超過2022年6月30日的,按2022年1—3月份租金全免,4—6月份租金減半執行。對民辦幼兒園,執行合同期限超過2022年6月30日的,1—6月間可任選3個月免租。
執行合同期限未超過2022年6月30日或在有效期內新簽訂合同的,按先免后減、從高不從低最大力度支持企業發展的原則,以實際租賃時間減免租金。
在減免期限內已交租金且在合同有效期內的,可順延享受減免政策抵扣后續租金。在減免期限內已交租金但合同有效期到期的,按合同實際執行情況申請辦理租金退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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