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各市“五一”前出臺促消費政策 深圳增加1萬個購車指標
28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進一步促進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趕在“五一”小長假到來之前,通過鼓勵汽車、家電消費,發放消費券、有獎發票等多渠道促進消費。
鼓勵汽車和家電消費
廣東將繼續實施汽車以舊換新專項行動,對報廢或轉出個人名下廣東號牌舊車,同時在省內購買以舊換新推廣車型新車并在省內上牌的給予補貼。其中:
報廢舊車,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補貼10000元/輛、購買燃油汽車的補貼5000元/輛;
轉出舊車,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補貼8000元/輛、購買燃油汽車的補貼3000元/輛。
今年5月1日至6月30日,個人消費者在省內購買以舊換新推廣車型范圍內的新能源汽車新車,將給予8000元/輛補貼。該補貼與以舊換新專項行動補貼不重復享受。
廣東將進一步優化汽車購買管理。按照國家要求,廣州、深圳要進一步修訂完善購車資格規定,增加發放汽車增量指標。5-6月期間,在原有基礎上,廣州增加3萬個購車指標、深圳增加1萬個購車指標,更好滿足群眾購車需求。各地不得出臺限制汽車購買的措施。
家電消費方面,鼓勵各地市組織家電生產、銷售企業推出惠民讓利促消費活動,重點鼓勵加大對綠色智能家電的讓利力度,推動廣東家電升級換代。
各地應采取企業讓利一點、政府支持一點的激勵政策,制定具體考核辦法和評價機制,加大對家電生產、銷售企業的支持力度。
省政府將對家電促消費成效顯著的地市根據銷售業績給予獎勵。
開展“有獎發票”活動
廣東鼓勵各地發放消費券、惠民券等,用于零售、餐飲、文旅、住宿、體育領域消費,活躍消費市場。
廣東將對各地促消費行動實行獎補政策,包括:今年以來已出臺的促消費政策納入獎補范圍。未出臺促消費政策的地市必須在5月1日前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開展促消費活動。
對珠三角地市(不含深圳市)按其發放消費券實際支出的50%比例補貼,每市最高補貼不超過3000萬元。
廣東省將設立3000萬元“有獎發票”資金,圍繞零售、餐飲、文旅、住宿、體育等領域,科學制定獎勵辦法,在全省范圍內根據發票金額開展“有獎發票”活動,提升市場消費活力,活動期限從5月1日起至年底。(駐穗記者 張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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