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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 2021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需要匯總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 (即“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計...
2022年03月22日 稅務服務 -
-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于恢復涉稅違法檢舉受理業務的通告
- 自2022年3月21日起,全市舉報中心涉稅違法檢舉受理業務全面恢復(第二稅務分局除外)。根據《深圳市福田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98號)》,第二稅務分局辦公地址被列為“重點防范區”,該局涉稅違法檢舉受理業務恢復時間將根據深圳市和福田區疫情防疫的文件要求執行。
2022年03月21日 稅務服務 -
-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于調整辦稅服務廳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 自2022年3月21日起,深圳全市35個辦稅服務廳恢復對外服務(午間延時服務暫停),南山區稅務局麒麟辦稅服務廳的現場辦稅繳費業務暫時調整至玉泉路辦稅服務廳受理辦理。紙質發票領用(郵寄)、代開業務恢復辦理。“遠程辦”系統恢復受(辦)理稅費業務。
2022年03月21日 稅務服務 -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
- 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現將有關稅收政策公告如下:一、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二、本公告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
2022年03月20日 稅務服務 -
-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于疫情防控期間行政復議有關事項的通告
- 為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聚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和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有關規定和深圳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現將我局疫情防控期間有關行政復...
2022年03月20日 稅務服務 -
- 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取得綜合所得,該如何計算減免稅額?
- 殘疾、孤老和烈屬取得綜合所得辦理匯算清繳時,匯算清繳地與預繳地規定如果不一致,可以用預扣預繳地規定計算的減免稅額與用匯算清繳地規定計算的減免稅額相比較,按照孰高值確定減免稅額。
2022年03月15日 稅務服務 -
- 個人領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積金等需要并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嗎?
- 個人領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積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時,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因此不需要并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
2022年03月15日 稅務服務 -
-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等需要計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嗎?
-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因此不需要并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
2022年03月15日 稅務服務 -
- 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需要并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嗎?
- 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免征個人所得稅,因此不需要并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
2022年03月15日 稅務服務 -
-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可以免稅和不屬于可以免稅的福利范圍具體是什么?
-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可以免稅的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是指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以及國務院規定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
2022年03月15日 稅務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