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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 防偽措施有關事項的公告》的解讀
- 一、公告的背景是什么?稅務總局決定調整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防偽措施,自2022年第三季度起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按照調整后的防偽措施印制,為此發布本公告。二、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的防偽措施有哪些調整?
2023年01月06日 稅務服務 -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防偽措施有關事項的公告
- 稅務總局決定調整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防偽措施,自2022年第三季度起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按照調整后的防偽措施印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取消專用異型號碼、復合信息防偽等防偽措施,繼續保留防偽油墨顏色擦可變等防偽措施。
2023年01月06日 稅務服務 -
- 關于暫停受理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申報的通知
- 尊敬的納稅人: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對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修訂情況,現需對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網上申報功能進行升級改造;自2023年1月1日起,電子稅務局、客戶端、@深稅暫停受理2022年及以后年度的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申報
2023年01月06日 稅務服務 -
-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 深圳市財政局 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森林植被恢復費劃轉稅務部門征收有關事項的通知
-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政府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的有關要求,平穩有序推進森林植被恢復費、草原植被恢復費劃轉工作,根據《財政部關于將森林植被恢復費、草原植被恢復費劃轉稅務部門征收的通知》(財稅〔2022〕50號),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23年01月03日 稅務服務 -
- 加計抵減:避免混淆行業和收入性質
- 2022年即將過去,許多企業正在緊鑼密鼓地對今年的稅收優惠享受情況進行梳理和總結。近期,深圳市稅務部門在利用稅收風險大數據開展篩查時發現,部分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存在錯誤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優惠、后續申報不當等風險。建議相關納稅人及時對增值稅加計抵減優惠享受情況開展自查,并...
2022年12月30日 稅務服務 -
- 車船稅的納稅期限是什么時候?
- 車船稅的納稅期限是什么時候?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3號)第九條的規定:“車船稅按年申報繳納。具體申報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dd>
2022年12月13日 稅務服務 -
-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額是否可以結轉扣除?
-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額是否可以結轉扣除?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第三十條的規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額一個納稅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結轉以后年度扣除?!?/dd>
2022年12月13日 稅務服務 -
- 銷貨方在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違約金是否繳納增值稅?如果繳納增值稅,如何計算?
- 銷貨方在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違約金是否繳納增值稅?如果繳納增值稅,如何計算?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第191次常務會議通過)第六條規定:“銷售額為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2022年12月13日 稅務服務 -
- 房屋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是否計入房產原值計征房產稅?
- 房屋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是否計入房產原值計征房產稅?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房屋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計征房產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73號)規定:“關于房屋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計征房產稅問題,《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和車船使用稅幾個業務問題的解釋與規定》...
2022年12月13日 稅務服務 -
- 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如何確定?
- 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如何確定?一、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1986〕財稅地字第8號)規定:“十九、關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稅?納稅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產稅。
2022年12月13日 稅務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