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網上申請十問
一、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申請,網上電子方式與紙質方式是否要同時申請?
在線提交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電子申請,不需重復提交紙質申請,在上傳文件材料中也不必再提交紙質撤三申請書的掃描件。撤銷理由一欄僅上傳撤銷理由即可,無需上傳撤三申請書。
二、申請人與代理機構簽訂的委托書可否在多個商標業務中一并使用?
代理委托書中的委托事項應與辦理的業務相一致,在撤三網上申請或答辯時,需按照每個申請分別上傳。
三、是否可以看到已填寫和上傳的材料內容?
可以通過“預覽”或“查看”功能對已填寫和上傳的材料內容進行檢查核對,例如檢查申請人名稱、地址是否有誤,上傳內容是否清晰、準確等。
四、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商標進行網上申請后是否可以修改?
在提出申請的當天,可在撤三申請管理界面通過“更新”按鈕,對所填寫的內容進行修改。
五、如果有補正,如何進行補正?
申請人可在電子送達模塊“我的待回文”功能中查看,并在 “回文”中進行補正。
六、如果有申請補充材料,如何提交?
在撤三申請管理模塊中通過“補充材料”功能,上傳補充材料。
七、提交連續三年不使用商標撤銷申請后,是否能夠撤回申請?
在商標局做出審查決定前,連續三年不使用商標撤銷申請人可以在線提出撤回申請,提交一次即可。
八、在提出撤回連續三年不使用商標撤銷申請時,境外申請人名稱或委托的代表人有變化怎么辦?
境外申請人名稱變更的,應當提交申請人名稱變更的說明,附送變更的證明文件,如因職務變更等原因委托的代表人發生變化,應附相關情況的聲明。
九、提出連續三年不使用商標撤銷申請或進行撤三答辯后,代理機構發生更換怎么辦?
應在撤銷三年變更雙方代理模塊中申請變更代理人,提交解除與原代理機構委托關系的聲明,與新代理機構的委托書,以及申請人或答辯人身份證明等文件。
十、選擇電子答辯,如何提交實物證據?
選擇電子答辯,除另有要求外,不再接受實物證據和紙質證據。可以提供物證材料的照片,注意照片應當清晰,包括但不限于物證的各視角和整體,須展示物證真實原貌,體現物證上的商標標識、日期等要素。